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同意聘用叶善静同志为南平市农业学校教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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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南平市农业学校:
你校《关于要求办理聘用叶善静同志的函》(南农〔2014〕89号)悉。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叶善静同志为你校教师,安排在其所报岗位工作,试用期一年。
南平市公务员局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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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22:45: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