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关于转发《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南人综〔2010〕187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闽人发〔2010〕17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11年引智项目申报和2010年引智项目执行及总结工作。2011年项目申报材料包括《2011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或《2011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示范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以及由国家外专局《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综合信息管理系统(4.1版)》软件生成的项目申报数据盘,于2010年11月19日前报送我局引智办。申报重点项目的(含东欧和独联体专项、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除报送以上所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报送《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经费预算表》、《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申请国家外专局资助年度经费预算表》、《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简介》各一式两份,有关说明和要求详见《关于重点项目的申报说明和要求》。2010年度国家引智项目执行材料包括《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表》一式三份以及电子数据文档一份(均使用国家外专局《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生成)于2010年12月15日前送我局引智办。
我局引智办联系人:苏颖、叶章义,电话: 0599-8833375,电子邮箱:np8833375@163.com,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439号12层(南平市人事局引智办)。
***:《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闽人发〔2010〕176号)
二○一○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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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引进国外
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闽人发〔2010〕176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省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外专办发〔2010〕361号)要求,现将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申报重点领域
(一)优先支持落地转化的“618”国(境)外专家重大项目成果、闽台人才智力交流合作项目以及实施我省“五大战役”的引智项目。
(二)我省电子信息、机械、石化等主导产业以及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急需的引智项目。
(三)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安全,先进育种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产量和抗逆性,推广节约资源、减少面源污染、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技术等领域的引智项目。
(四)加快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海洋探测及应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以及海洋渔业养殖及深加工、海洋药品和保健食品开发、海洋风能和潮汐能利用、海洋化工等引智项目。
(五)先进结构材料和复合材料、功能材料、电子信息材料、先进装备制造,资源勘探开发好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安全清洁替代能源,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生态环境监测、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和防灾减灾,生物安全、食品安全、空间安全、海洋安全、信息安全,以及疾病预防和诊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等领域的引智项目。
(六)软件与集成电路引智专项。重点支持我省列入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引智项目以及符合《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中长期规划纲要》的信息产业引智项目,以及网络计算和信息存储、智能宽带无线网络、先进传感和显示、先进可靠软件等领域的引智项目。
(七)东欧和独联体引智专项。重点支持从独联体与东欧国家引进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农药、生态环境和农业等领域中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生产技术的引智项目。
二、申报项目计划具体要求
(一)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分为常规项目、重点项目、东欧和独联体专项项目、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项目和示范推广项目等5类。常规项目、重点项目、东欧和独联体专项、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须报送***1的项目申请表,示范推广项目须报送***2的项目申请表。***1或***2的项目申请表均应使用国家外专局2010年10月最新制发的《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综合信息管理系统(4.1版)》软件填写、生成并打印,不得自行设计表格及手工填写表格内容。请各单位在使用系统软件时将项目流水号的年份设置为2011年。
(二)东欧和独联体专项、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在项目申请表封面上注明“独联体”或“软件”字样;高校申报的项目在项目申请表封面上注明“文教”字样;如申报示范项推广项目的单位是已命名的“国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或“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请在项目申请表封面上注明“引智基地”或“示范单位”字样。
(三)各设区市、省属单位可在本地区或本部门申报的项目计划中推荐1项备选重点项目。东欧和独联体专项、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作为重点项目申报,不占用各设区市或省属单位推荐的重点项目数的盘子。国家和我省将在引智专项经费资助方面对确定的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四)各单位通过国家外专局“经技专家网上洽谈系统”申报并获得批准的聘请外国专家组织专家项目,此次请以常规项目形式申报国家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在使用国家外专局申报软件填写项目申请表时,请将“项目类别”选择为“专家组织”,并可不必填写“拟聘请专家情况表”。
(五)各设区市、省属有关单位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报项目计划公函、***1或***2的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以及由国家外专局《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综合信息管理系统(4.1版)》软件生成的项目申报数据盘,于2010年11月20日前报送省外国专家局。申报重点项目的(含东欧和独联体专项、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除报送以上所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报送《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经费预算表》、《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申请国家外专局资助年度经费预算表》、《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简介》,有关说明和要求详见***3。
四、其它事项
(一)申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是做好引智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根据近几年项目立项和执行的情况,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筛选、总量调控。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外专局的要求,我省将从申报的2011年度引智项目中选择2个项目作为绩效考评的试点项目。
(二)请承担2010年度国家引智项目计划实施工作的单位抓紧做好2010年度国家引智项目执行及总结工作,并于2010年12月15日前将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表一式两份以及电子数据文档一份(均使用国家外专局《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生成)报送省外国专家局。各单位2010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2011年度项目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省外国专家局联系人:陈国华,电话/传真: 0591-87833900,电子邮箱:87833950@163.com。使用EMS快递公司的请邮寄至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5层福建省外专局(邮编:350003),使用其它快递公司的可邮寄至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410室福建省外专局(邮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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