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应亟待加强
近三年,在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一些单位仍存在往来款项长期不清理的问题,且有些往来款项已经经历了好几届领导,现任会计也说不清来龙去脉。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部分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早已完工,未及时对预付工程款进行结算,一直挂在“暂付款”中。二是一些单位个人出差借款结算不及时,长期挂在“暂付款”中;三是个别单位还存在将违规收取的费用挂在“暂存款”中,逃避有关部门监督;四是新官不理旧账,审计整改不到位。个别单位前任领导离任时审计建议清理的往来款项,下任领导离任时仍挂在账上,审计建议整改不到位。
此类问题严重影响了单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不能真实反映单位的资产变动情况,容易造成单位资产的流失,危害不容忽视。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一是单位领导要引起高度重视,将往来款项的管理纳入制度化建设之中,定期不定期的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单位职工出差应按规定严格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得从单位提取现金,确实需要借用现金的,要及时办理结算。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办理交接时要把往来款项核对清楚。二是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加大清理往来账款项力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清理计划,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往来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予以核销,以确保国家和单位利益不受损失。 三是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财务的管理规定约束和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合法性,杜绝往来款核算中存在问题。四是财政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不定期的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抽查,对往来款项进行检查清理,并将检查过程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予以公布,促使单位的领导和财会人员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从而督促其积极自查整改。
网络编辑: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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