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需求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人综〔2009〕229号
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需求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局、编办,市属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0年全市事业单位补充一般工作人员的工作,根据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人事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的实施意见》(南人综[2006]2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0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需求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人员结构情况,在核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依据空缺职位条件要求,认真做好招聘人员需求计划申报工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不列入需求计划申报范围)。
二、报送补充人员计划是公开招聘制度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办理招聘手续的重要依据。申报计划截止时间。凡不在规定的时限内申报2010年度需求计划(需求信息、招聘岗位和条件)的部门单位将视为主动放弃,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将不予办理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手续。
三、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局上报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工作人员计划时,应确定3至5个岗位用于招聘具有服务基层就业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四、填写《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般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一式三份(电子文档发送至npdpk@sina.com),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由组织或人事部门统一汇总、审核盖章,并报同级编制部门进行使用编制审批后,按管理范围,分别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核准。
五、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2010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工作由南平市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初步定在4月上旬。
***:
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 南平市人事局
中共南平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