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印台区提高两类贫困重度残疾人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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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为进一步提高贫困群众医疗保障水平,解决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铜川市印台区卫计局、残联、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铜川市印台区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通知》规定,对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且长期卧床不起的肢体残疾一级、视力残疾一级的建档立卡残疾人,在原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180元的基础上,再补助320元,达到每人每月500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实行专项资金专帐管理,每月30日前由财政部门根据区残联报送的拟救助人员及救助资金情况进行审批并将资金拨付区残联,由区残联于下个月15日前将救助兜底资金直接打入救助人员帐户。本办法从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
网络编辑:谢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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