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次性告知书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提供材料:
1.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2.中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3.施工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至甲乙双方盖章处即可);
4.积极按照参加南平市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5.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具体咨询人社局社保中心:8871771、8870739);
6.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价格的2%存款到指定银行(封顶80万),并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前来;
7.市内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价格的1%存款到指定银行(封顶30万),并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前来;
8.账户名:南平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公室
账号:1005***********688
开户行:邮储延平支行
解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提供材料:
1.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企业情况表复印件一份(若情况表遗失,需提供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复印件);
2.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复印件一份;
3.按解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申请书要求提供原中标单位账户;
4.中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6.工资保证金退还到中标单位账户。
请各缴款单位于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至本单位办理保证金退缴手续,联系电话:0599-8840569。
***:《一次性告知书》
南平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