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荣获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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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近日,团市委被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司法局联合授予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团市委紧紧围绕全市统一规划部署,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了226人的法律服务专项志愿服务队,市县两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部成立,开展的“为了明天——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传教育活动影响广泛。近三年来我市陕西秦人律师事务所、铜川市强制戒毒所等5家单位被省综治委、团省委命名为省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同时,团市委牵头表彰命名市级维权岗23个,县级45个;市级零犯罪社区6个,县级14个。依托陕西省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管理平台,对全市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数据实现动态管理,为法治铜川、和谐铜川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网络编辑:侯勇
信息审核:赵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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