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65号建议的答复
徐水兰代表:
您提出关于“将火瓦巷18号列入老城改造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编制十三五棚改实施计划,坚持民生项目优先,围绕“保护更新老城、开发建设新城”的总体格局,把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民生实事。2016年,列入我区“十三五”棚改计划的项目共计118个,总占地面积838.77万㎡,需改造房屋总面积415.17万㎡,预计总投资约600亿元。其中,2018年启动实施项目21个,总投资约174亿元。
代表在建议中所提的火瓦巷18号紧邻新街口闹市区,东至娃娃桥16号,南至马府西街,北至火瓦巷,占地面积约10000㎡。经现场了解察看,该区域建设年代较久远,地势低洼,市政基础设施不完善,房屋较为破旧。
目前,火瓦巷18号暂未列入我区“十三五”棚改计划。7月24日,在建议提案办理座谈会上,您表达了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迫切愿望,也希望能早日把火瓦巷18号列入老城改造,从而真正解决居民生活上的不便。会后,区政府办和建设局就此进行了会商研究,在后期推进过程中,我区将积极与市棚改办沟通协调,尽量将火瓦巷18号地块改造列入全市棚户区改造计划;或者通过区域内其它大项目带动,平衡资金,推动该片区的开发建设,实现环境品质的提档升级。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给予监督和指导!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