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整治中小学校园周边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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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6日发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 积极回应学生家长诉求和社会关注热点,严厉打击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种非法经营活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市局决定自2014年秋季中小学校开学之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校园周边经营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以中小学校园周边的零售商店、餐饮店及经营摊点等为重点,以规范经营活动为目的,主要整治以下非法经营行为: 一是违法出售不合格学生用品、伪劣过期食品和儿童玩具;二是严厉查处带有淫秽色情、恐怖暴力、封建迷信的书籍、印刷品、连环画、音像制品及其它用品;三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向青少年销售烟酒且未在醒目位置设置禁售标志的行为;四是黑网吧及其它无照经营行为。
网络编辑:张 永
信息审核: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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