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党委扎实推进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
在组织指导青岛市新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市民政局党委认真履行职责,根据该市新社会组织数量大、种类多、人员分散、党组织覆盖率低的实际情况,落实工作责任,创新活动方式,突出活动重点,力争取得实效。
一、落实工作责任,夯实活动基础。一是落实责任制。明确各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地方党组织分别负责本系统和属地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并要求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为确保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奠定基础。二是突出重点,建立健全党组织。将指导各系统建立健全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和重点来抓。根据这一要求,市建委系统在符合条件的社团中成立党支部,同时在有党员但不符合建立党组织的12个新社会组织中建立联合党支部。市工商联系统指导广东商会等新社会组织建立起党支部。市社科联系统根据所属学会党员人数少、隶属关系复杂的实际情况,采取指派党建工作联络员的方式,为在学术社团中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今年,在全市新社会组织中新建党组织89个。三是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了上下贯通、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按照业务隶属关系,认真组织摸底,全面掌握我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建立工作台帐。深入部分市直业务主管单位和各区市进行调研,及时了解学习实践活动中的经验和突出问题。建立宣传工作机制,编发《工作简报》20期,及时推介新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经验成果。
二、采取灵活方式,提高学习效果。按照“加强党的建设、加强自身建设、发挥积极作用”的要求,针对新社会组织类型多、人员分散,党员数量少、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等状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一是分类指导学。指导市建委系统结合系统内各协会不同情况、不同特点,在步骤设计上采取简便易行、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使新社会组织的学习方式更加切合自身实际。指导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根据学习要求和新社会组织实际,组织专人编发学习材料,提高了学习的针对性。指导四方区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工作小组采取条块结合、分类指导的工作模式,向所属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派出指导员,确保每个参加学习的新社会组织都有人联系、有人指导。二是组织网上交流学。市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在“青岛社会组织网”上开设了“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栏,及时发布有关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和典型材料,为学习实践活动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交流平台。三是开展专题活动促学。即墨市结合面上的活动,同步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七个一”活动(每名党员有一个笔记本、有一套学习资料、每天坚持自学一小时以上,听取一次专题辅导、观看一次科学发展观电教片、参加一次学习讨论会、进行一次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发放了4套辅导教材,依托电视台、远程教育站点和镇党校开设了3个课堂,增强了学习效果。
三、突出活动重点,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始终把“科学发展、服务民生”作为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重中之重,引导新社会组织固本强基,发挥作用。一是开展“创新创优”活动。抓住国家民政部将我市作为“城乡基层社会组织改革发展观察点”的契机,在全市广泛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创优”活动,率先进行社会组织建设示范社区评选活动,使社区新社会组织逐步成为和谐社区建设的生力军。有关做法被全国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工作简报》登载。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全市“先进社会组织”评选,创新思路鼓励新社会组织自荐,调动了新社会组织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二是加强新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结合新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实际,积极引导加强内部治理结构,完善换届选举、重大事项报告、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通过有力的指导协调,市社科联系统所属学会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建立了6项管理制度,使学会管理的规范程度得到明显提高。三是努力服务民生。结合贯彻我市《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帮助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创建一批特色突出、公信度高的老年公寓,为老年人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城阳区组织教育类社会组织救助贫困大学生153名,减免各项费用35万多元;技能培训类社会组织加大对新市民的培训力度,免费培训新市民220多名;福利和卫生类社会组织主动减免困难老人就医入院等相关费用共计60多万元。市北区努力挖掘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在全区112个社区全部建立“2+X”(2即社区“两委”,X即若干社会组织)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服务内容包含养老救助、文化卫生、家政便民等40多个种类,注册社区志愿者达到6393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