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积极落实第三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为有效缓解医疗保险基金压力,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市医保局积极贯彻国家、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政策,积极落实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参加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本次国家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涉及55个中选药品(耗材)及其供应的85个品规,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疾病、精神疾病、抗感染等多个治疗领域。据了解,此次集中采购的冠脉支架产品平均价格从1.3万元左右下降至700元左右,与2019年相比,相同企业的相同产品平均降价93%,国内产品平均降价92%,进口产品平均降价95%。
为做好此项工作,市医保局多措并举切实保障集中采购的实施。一是加大政策宣传。通过召开会议、微信群发布的形式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精准培训,确保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传达到位。二是加强调查摸底。通过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对药品目录维护、中选药品配送等前期准备性工作进行调查指导,督导各医药机构预估药品(耗材)需求用量,按时、保量完成要求。三是落实保障机制。保障采购,集中采购合同签订后,医保基金按合同约定采购金额的50%预付给医药机构,作为医药机构向企业支付药品采购款的周转金,专款专用;保障回款,采购主体收货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款给企业。通过及时回款,降低企业成本,保证生产;保障使用,医药机构优化用药结构,加强药师在处方调剂审核中的作用,优先使用中选药品。
本次集中采购和使用的范围为全市21家公立医疗机构、11家民营医疗机构和大参林、张仲景等61家定点零售药店。截止目前,巩义市第一批、第二批通过集中带量采购,共计集中采购药品57个品种,87个品规,有效减轻了患者负担,节约了医疗基金支出。
据悉,第三批国家中选药品将于2020年11月20日开始陆续进入我市医药机构,预计患者将在2021年1月即可用上国家集体采购降价后的中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