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开展食用菌生产企业督查
根据农农(农药)【2020】96号文件要求,2021年1月12-13日,我局分管领导副局长陈明勇组织局法规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深入有庆、中滩、合力、涌兴等乡镇的蘑菇生产基地就食用菌生产企业是否在生产环节使用卫生消毒剂二氯异氰尿酸钠等进行了现场核查。
执法人员仔细检查了蘑菇生产场所、农业投入品仓库及农产品生产档案等,暂未发现相关企业在生产环节使用卫生消毒剂二氯异氰尿酸钠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档案记录不完善的个别种植户,执法人员提出了整改意见。
陈明勇要求,一是蘑菇生产企业在蘑菇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投入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格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杜绝在生产、加工、储藏过程中违规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消毒剂等材料,各蘑菇生产企业要时刻绷紧安全手生产的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杜绝一切安全事故,三是要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员工防疫措施到位,做好进出生产场所的所有人员的登记,备足防疫物资。
同时,陈明勇还带队检查了有庆、涌兴、三汇等乡镇的种子经销商门市。
(供稿人:张雨柔 审核人:任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