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贯彻执行情况
9月14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贯彻执行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军参加部分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厚安全程参加。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丽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耀州区人民医院、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锦绣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地,对我市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对我市药品管理法贯彻落实情况作了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与区县政府、医药企业和基层单位作了深入沟通交流,听取了有关意见建议。
刘厚安指出,市政府高度重视药品管理法的贯彻执行,有关部门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他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药品管理法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我市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要进一步提高从药人员素质,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选用有专业资质的药学技术人员;要采取严厉措施,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过期药物处理、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个体诊所和乡村卫生院(室)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要积极探索和完善药品监管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注重执法纪律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药品监管规范水平。
刘丽表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夯实药品监管责任;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实现药品治理安全的科学化、规范化;要进一步严格执法监管,筑牢药品监管防线。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建荣参加。(记者:董唯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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