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财政局全面落实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大学生村官在农村积极作为
为保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后生活和工作,激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安心工作,干事创业,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的通知》(陕财办行[2013]33号精神),从2013年9月起,将大学生村官补贴由现在的每人每年2.2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万元。具体的标准及分担比例为: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万元,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市、区县财政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市、区县财政补贴中,耀州区、王益区、印台区、新区由市级财政和区县财政各负担50%,即各负担2000元;宜君县由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6000元,市县财政各负担50%,即各负担1000元。
截止目前,我市财政已将2012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总共126人,共拨付中省资金279.6万元,市级资金32.1万元。落实财政补助资金,保障了大学生村官的切身利益,坚定了大学生村官服务基层的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从人才和组织上保证和支撑了农村的全面振兴,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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