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质监局特种设备检验所致广大锅炉用户书如何排除锅炉安全隐患
非法制造和使用是锅炉爆炸的“原凶”
近年来,我国多地出现因锅炉爆炸导致的伤亡事件,后经相关部门鉴定,发现其大都是无任何相关技术资料、产品名称等证明资料,在结构和制造上存在很大缺陷的非法制造的承压类锅炉,或是私自制作的“土锅炉”,更有甚者,不光非法投入使用这些低劣锅炉,还聘用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人员上岗操作,这是极度危险地,一旦发生事故,涉及公共安全,会给用户和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敬告广大锅炉用户,万不可购买和使用。
锅炉要有“上岗证”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使用单位在锅炉投入使用前要核对其出厂资料,要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这样做是防止非法制造的锅炉投入使用,同时还需要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锅炉使用登记证后方可将锅炉投入使用。锅炉使用登记证就是锅炉的“上岗证”。使用单位应将锅炉使用登记证悬挂在锅炉房内,作为锅炉操作人员必须见到锅炉使用登记证后才能操作这台锅炉,没有办理使用登记的锅炉,即没有“上岗证”的锅炉不得擅自投入使用,操作人员不得运行操作。此外,锅炉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水处理人员也要求有上岗证,这三类人员均需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和操作。
锅炉要报“户口”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这是法规对使用单位作出的明文规定,是使用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过去使用单位都是等待检验机构发通知后才接受检验;现在,使用单位要改变观念,要建立检验申报制度,做好检验计划,在定期检验到期前主动按期向检验机构提出申请。定期检验是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在用锅炉当前状态进行符合性验证。锅炉的定期检验工作包括锅炉运行状态下进行的外部检验、锅炉在停炉状态下进行的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定期检验是国家强制性的要求,是保证锅炉安全使用的一项重要措施。锅炉受压元件一旦产生裂纹、起皱、过热、结垢等缺陷,使用单位很难发现,尤其是裂纹缺陷。一旦锅炉受压元件有裂纹缺陷,在正常的工作参数下,即使司炉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去操作,锅炉也会发生爆炸,这样使用单位就无法进行预防,安全无法保证,只有通过检验机构的专业检验才能消除这类事故隐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规定“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锅炉要常“体检”
锅炉使用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锅炉有使用登记证,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依法申请和进行定期检验。
网络编辑:张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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