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4月5日,公安部三局下发《关于做好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自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为保证此规定迅速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至4月15日,暂停受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业务
省厅正在对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及居民身份证收费管理平台进行调整,预计4月15日调整完毕。在此期间,我省暂停受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业务(包括:未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请领取;年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请领取;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申请领取;华侨回国定居申请领取;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申请领取等),其他业务照常进行。待系统调整完毕,从4月16日起,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不再收取群众工本费。
二、退费问题
对4月1日后已收取的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待系统调整完毕,可申请退费,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三、务必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公安机关在工作中要对暂停受理首次申领业务的原因、群众申请退费的诉求等均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急需用证的、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中高考生等群体,待系统调整完毕后,全市公安机关将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群众及时领证。
自贡市公安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