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第二十一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新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科学创新,普及住房和城乡建设知识,深入服务基层和群众,按照中共铜川市委办公室和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铜川市第二十一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铜办字[2013]10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绿色建筑、引领宜居新时代”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陕建函[2013]134)和铜川市“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征集铜川市第二十一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铜科组办字[2013]1号)要求和安排,现将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第二十一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3月25日至4月15日
二、活动主题
科技让生活更美好
绿色建筑 引领宜居新时代
三、活动内容
1、开展住建知识集中宣传活动,时间3月26日,由局保障科、房产科、市政公用科、市容环卫科、园林绿化科、物业管理科、建筑市场管理科、工程设计科组织局属相关单位设立集中宣传点,结合深化“为民服务零距离”活动,宣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房、房产手续办理、供水供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建筑安全和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墙材革新知识。
2、开展规范标准下工地活动,时间3月28日至4月11日,由局建筑市场管理科、工程设计管理科组织局属相关单位下工地宣传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等规范,各区县住建局和新区建设局也要在本辖区内开展宣传活动。
3、开展建筑节能知识下乡村活动,时间4月5日至4月9日,由局城乡建设科、工程设计管理科组织局属相关单位到乡村宣传建筑节能知识。
4、各区县住建部门和局属各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实际,采取报告会、展览会、街头咨询、现场指导、知识问答、宣传栏、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和群众,积极开展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和“推进绿色建筑、提高居民居住舒适度”等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宣传和普及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更美好。
5、局信息中心要积极报道住建系统“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成效,及时向上级各媒体推荐先进典型和做法,并在市住建网上开辟科普专栏,营造浓厚的科普宣传氛围。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住建系统第二十一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本届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工委书记、局长惠满盈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工委委员、总工汪新军同志担任,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工程设计科,联系电话:3180708。
五、有关要求
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周密组织,精心安排,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活动总结于4月18日前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三年三月八日
网络编辑:田瑞
信息审核:韩玉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