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顺德区2013年度第五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之三)的通知(顺德建用字〔2015〕14号)
伦教街道办事处: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顺德区2013年度第五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4〕142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你街道鸡洲股份合作经济社的0.4242公顷集体农用地(全部为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保留集体土地性质。上述土地完善建设用地手续后作为鸡洲股份合作经济社建设用地,土地用途由城镇建设规划确定,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用地补偿及安置按《农用地转用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顺建告〔2014〕133号)的有关内容执行,并由你街道负责监督实施。
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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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区人民政府、区发
展规划和统计局、区财税局,伦教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伦教
街道鸡洲股份合作经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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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公室 2015年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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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址点坐标分别为:
点号 | 坐标(X) | 坐标(Y) | 圆弧标记 |
1 | 2529342.72 | 423978.12 | 0 |
2 | 2529349.93 | 423978.84 | 0 |
3 | 2529352.20 | 423943.21 | 0 |
4 | 2529352.20 | 423943.20 | 0 |
5 | 2529318.00 | 423939.80 | 0 |
6 | 2529318.18 | 423865.61 | 0 |
7 | 2529298.89 | 423900.12 | 0 |
8 | 2529271.81 | 423948.54 | 0 |
9 | 2529271.59 | 423963.75 | 1 |
10 | 2529284.19 | 423972.27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