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区人民法院实现涉黑涉恶案件清结
伴随着新年的开始,耀州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涉黑恶犯罪案件已全部审结,圆满完成“清零”任务。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耀州区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工作要求,紧扣上级“扫黑除恶攻坚年”部署,全力以赴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年来,耀州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严惩、高效审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认真执行刑法、刑诉法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严掌握黑恶势力犯罪认定标准,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审判质量。审结的涉恶案件中,依法对3人未认定为恶势力成员。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5人。判处罚金共计269.8万元,判处追缴、没收违法所得5510.763974万元,部分罚金及违法所得已执行到位。并对即将生效的涉恶案件进行前期预判,依法规范涉案财产处置,将打财断血与依法保护合法财产、合法经营相结合,确保查深查透,精准铲除"黑财",有效服务"六保""六稳"工作。同时耀州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针对黑恶案件中涉及重点领域及重点行业,以"三书一函"为抓手,共发出司法建议书7份,目前相关单位均对司法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书面回复。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下一步,耀州区人民法院将严格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做好治标、治本、治根的相关工作,进一步着眼长效常治,将成熟的经验和做法转化为制度机制,促进社会综合治理,为创建平安耀州贡献司法力量。 (微耀州)
网络编辑:延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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