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稽查局四结合规范稽查行为
今年以来,市稽查局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营造和谐税收环境,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四结合, 有效提升了稽查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
一是规范执法与专项稽查重点工作相结合。在全市煤炭、房地产及建筑、保险、广告等行业开展纳税人自查自纠与税务机关重点检查相结合的专项稽查活动,以查促收,以查促管,规范了行业管理,防止了税收流失。
二是规范执法与开展阳光稽查相结合。认真梳理稽查工作流程,完善三级审理制度和征管部门协作机制,最大限度发挥稽查职能作用。实行办事办案意见反馈制度和事中沟通、事后回访等制度,虚心听取稽查对象的意见和想法,化解执法矛盾。
三是规范执法与规范稽查人员的行为相结合。对内规范管理,严格考勤管理和外出登记制度,严肃劳动纪律;对外规范执法行为,要求稽查人员通过业务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换位意识、服务意识及风险防范意识,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做到依法行政。
四是规范执法与干部教育培训相结合。以夯实业务基础、提升岗位技能、突出岗位自学、促进终身学习为目标,采取干部培训与工作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试题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干什么学什么,会什么的良好学习氛围,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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