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三凸显助考核公平公正
印台区目标责任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原则,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过程凸显阳光。充分重视日常考核,对各单位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做到平时检查或随时抽查,将考核工作融入追赶超越季度点评中,让平时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重要依据。
评价凸显民意。建立上评下、下评上、左右互评立体式评价体系,采取召开测评会、单独谈话等方式,让被考核单位全体干部,基层单位负责人,系统或行业“两代表一委员”评价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
结果凸显运用。将“三项机制”与考核工作紧密捆绑,注重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优选优、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党政正职有资格评为优秀等次;单位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取消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评优资格。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或较差等次的,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使用,班子成员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一年内单位不得提拔使用干部。(通讯员:王翠、王雯玮)
网络编辑:张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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