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出台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奖励暂行办法
铜川市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奖励暂行办法》,加快推进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鼓励各类社会人才投身现代农业。本办法自2015年12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一是鼓励和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采取转让、转包、租赁、互换、入股、联营、托管等方式流转农村土地(包括耕地、林地、四荒地和养殖水面),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发展规模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经过批准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不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实行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制。
二是从事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用电的职业农民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先办理所需用电服务。优先批准新型职业农民申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对职业农民用水给予最大优惠,鼓励职业农民发展节水灌溉技术。
三是对从事粮食生产的新型职业农民实行粮食生产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涉及国家粮食安全的补贴项目全覆盖;农机补贴、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等项目优先满足新型职业农民需要,大中型农机补贴向较大生产规模的新型职业农民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四是对农村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优势农产品基地、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农村道路、农网改造、农村沼气等涉农项目,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从项目编制、申报源头上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优先给予水、电、路、渠、沼、土地整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支持。
五是金融机构优先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及其开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信贷需求,支持新型职业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进行抵押融资,适度降低贷款利率。保险机构要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稳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对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
六是新型职业农民享受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产地、食品质量安全、注册商标、名牌农产品认证等政府定额补贴。
七是鼓励职业农民建立网销平台,开展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对接,培养农产品电商带头人,重点支持发展冷链物流、加工配送、直供直销等基础性建设和业态。
八是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将农民农科职业教育,纳入国家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扶持高等院校特别是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回乡务农创业,支持大学生村官带头创业。每年组织部分优秀职业农民到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及农业先进发达地区学习。
九是建立专兼职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与新型职业农民结对帮扶制度,完善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服务模式。奖励职业农民参与农业技术示范推广,按照推广技术的先进性和示范带动效应给予技术推广补贴。
网络编辑: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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