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率先在全省为群众兑付公益林补偿金
为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近年来印台区不断加大公益林管护力度,按照“森林资源管护百日执法行动”会议精神,实行“阳光操作”,在全省率先向群众兑付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国家林改政策实现了利益到户和责任公担的有机统一。印台区通过对村级干部的培训,把林业信息送到了百姓身边,把林业工作渗透到了田间地头,真正起到了政府和农民衔接的桥梁作用,真正把“林”家事变成了百姓自家事。
王石凹傲背村村民荣新会向记者介绍,自从国家2009年林改以后,他就承包了97亩荒山,自己裁的树,还享受到了2012年和2013年国家每亩地10.75元的公益林补贴,真是“树定中,人定心”。
今年以来,印台区林业部门把发放生态效益补偿金工作列为为民办实事之一,为及时、足额把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印台区林业部门抽调多名业务骨干进行外业勘界,调查核实每块宗地的林种范围,确保基础数据无误,并将公益林内业资料的填写、审核、录用,采取了先审核编号,再进行录入,最后将《公益林各镇办到户表》汇总、反馈和公示,防止挤占、截留和挪用。补偿金通过财政惠民“一卡通”系统进行发放,减少中间环节,确保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印台区林业局副局长王懿军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印台区共完成外业勘界21.16万亩,完成兑现面积18.6万亩,200余万元资金已全部兑付到位,兑付率达88%。此项工作,印台区于2012年在陕西省率先开展的,也是我市首家让群众享受到生态效益补偿的区县。
(记者:盛四喜 通讯员:杨琳)
网络编辑:王力
信息审核: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