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制定重污染天气污染餐饮业应急预案
为最大限度的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建立健全我市重污染天气餐饮业应急机制,提高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铜川市重污染天气污染餐饮业应急预案》。
按照《预案》规定,当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Ⅳ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时,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区县环保部门严格控制辖区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当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Ⅲ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督促辖区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停业,配合环保部门开展餐饮业油烟治理;当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Ⅱ级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启动Ⅱ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关闭辖区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同时,应急响应与预警同步降级与终止,即预警降级与解除的同时应急响应降级与终止。
《预案》要求各区县局在受理新开办餐饮服务单位申请资料时,将环保部门对餐馆出具的环评报告作为餐饮服许可的重要条件,对环评不合格的餐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予受理其申请资料。同时要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餐饮业油烟治理。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按照“以应急促管理、促减排、促环境质量改善”的指导思想,积极配合区县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测与管理,切实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网络编辑:刘瑞
信息审核:唐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