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有序组织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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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5日发表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全区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确保辖区灵活就业人员能方便快捷地办理职工医保缴费业务,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印台区就业促进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前期精心准备,积极对接区财政局、同官信用社化解各种难题,3月8日顺利开出我区第一笔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征缴单。
根据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政策,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集中缴费期从3月1日起,到12月25日截止;灵活就业人员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数按8.5%缴纳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按6.0%缴纳。
为简化缴费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我中心经过多方协商努力,在同官信合建立一般账户楼上办理楼下缴费,方便了特殊老龄人和行动不便的办事群众,受到群众的认同和支持,真正实现了高效便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宗旨。(文:王佳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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