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结果公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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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4月24日发表
根据《巴中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巴市卫发〔2017〕39号)、《巴中市“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组依据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设置规划和相关评分标准,对市妇幼保健院申报的超声科、新生儿科进行了资料审核和现场评审。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经研究,同意将市妇幼保健院超声科、新生儿科确认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18日至4月25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巴中市卫生健康委联系。联系电话:0827—5273666。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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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4:17:2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