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从严管理一把手形成新常态
今年,福泉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紧紧抓住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这两个根本,积极谋划并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从严从实管理一把手工作,努力推进监督管理干部形成新常态。 使用放大镜落实一把手主业主责。继续严格执行述学、考学制度,并将理想信念、党性修养、道德品质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的重要内容。深化实施“一把手上党课”工程,督促一把手落实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探索建立了一把手抓班子带队伍问责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一把手怕得罪人、不愿管理、不敢管理等问题。结合从严治党新规定,继续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月记实、党建工作定期约谈、组织部长“双向”约谈等制度,修改完善《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办法》和《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问责办法》,加大一把手抓班子带队伍工作在党建考核中的权重。推行下放副科级领导职位人选动议权、提名权和股级干部任免权,探索建立了科级领导岗位调整动议、人选初始提名办法,切实增强了一把手抓班子带队伍的主体责任。从严落实一把手管辖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督促各级一把手真正成为从严管理干部的引领者和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风向标。 使用扫描仪研判一把手队伍建设。聚焦主业、突出重点,探索建立《加强对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围绕班子运行、班子结构、班子活力、干部动力等内容,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建立班子运行信息档案,实现动态化监督管理。其中,特别注重对一把手队伍建设进行定期分析研判,掌握其履职表现,及时发现问题,纠正不良偏向,增强一把手队伍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建立市委组织部领导干部包片联系部门(单位)工作机制,将分析研判一把手队伍建设工夫下在平时。深化执行《领导干部撰写 使用聚光灯厘清一把手权力清单。出台《福泉市干部选拔任用动议规则》,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一把手在动议、推荐提名、讨论决定、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权力。按照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的要求,探索建立了各部门(单位)一把手权力运行清单,让其更加明确权力边界、职责权限,督促一把手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行使权力。探索建立用权污点记录和任职限制制度,认真开展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用人职责离任检查,抽查核实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积极推行党政一把手对财务管理、人事任免、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五个不直接分管”,形成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依托信访、电话、网络“三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继续强化对管钱、管物、项目审批等重点部门一把手的日常监管。在坚持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的同时,建立了班子成员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督查部门职能作用,将执行民主集中制纳入日常督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班子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深入整治“为官不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