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贯彻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改革为优化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
雁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贯彻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改革为
优化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文化站、各部门:
以******对广西工作的系列***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1] 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雁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决定在雁山辖区范围内推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四个事项改革为优化审批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审批服务事项
序号 | 改革 事项 | 改革方式 | 备注 | |||
直接取消审批 | 审批改为备案 | 实施告知承诺 | 优化审批服务 |
1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 | ||||
2 |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 | ||||
3 |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 | ||||
4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 |
二、优化审批服务方式和内容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根据《***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1] 29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改革为优化审批服务,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取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计算机数量限制;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信用证明等材料;4.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在全区范围按“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审批”实施。
(二)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根据《***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1] 29号),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改革为优化审批服务,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在全区范围按“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实施。
(三)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根据《***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1] 29号),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改革为优化审批服务,1.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在全区范围按“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实施。
(四)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根据《***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1] 29号),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改革为优化审批服务,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在全区范围按“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实施。
三、事中事后监管
(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二)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四、其他事项
各部门要将“证照分离”工作作为今年的重中之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按时高质量实施完成改革工作。同时,要注意总结贯彻落实改革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推进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给上级,对改革有新要求的,要按照***、自治区、市文广旅局的要求执行。
桂林市雁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