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陈镇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22年稻谷晚稻生产补贴面积公告书
根据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2022年稻谷生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做好我镇 2022年稻谷(晚稻)生产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我镇范围内种植10亩及以上的水稻生产者。
二、申报时间
种植户(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于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10日,向所在种植地村委(社区)申报,逾期不受理补贴申报。
三、申报方式。
请各位种粮户及时到村委(社区)申报咨询,并于2022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复印件材料、电子表格)交到相关村委(社区)。
四、申报要求
按晚稻实际种植水稻面积如实申报,包括自耕地、租地种植、代耕种植面积。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连续3年补贴资格,进行全县通报,3年内不得申报农业农村部门的项目和各类奖项。
政策咨询联电话:0775-7662008
六陈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