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二次先行用地获批
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二次申请先行用地于3月3日获得省政府批复,共批复用地面积85.1***3公顷。据悉,二次申请先行用地在我市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尚属首次。
鹤哈高速公路对促进“交旅深度融合”,提升鹤岗市和伊春市区域营商环境,助力地方经济提速增长,搭建“快进慢游”的交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其中,苔青至伊春段长度62.44公里,已列为***推进的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项目,同时也是我市2023年“开春即开工”项目。为推动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及时开工,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市自然资源局紧抓政策窗口,充分挖掘政策红利,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用地要素保障接续政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60号)的规定,组织呈报了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二次先行用地,为实现项目实质性开工建设提供了关键的土地要素保障,助力项目实现“开春即开工”。
下步,市自然资源局将全力做好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正式用地组卷报批工作,力争本月底将正式用地组卷材料报至省自然资源厅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