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结果公布南宁市人民政府获评优秀等次
12月16日,自治区教育厅举行“深化教育督导问责体制机制改革成效暨公布2021年度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结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市县政府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结果。南宁市人民政府被评为优秀等次,在全区设区市中排名第一;南宁市有8个县(市、区)人民政府被评为优秀等次。
2022年4月以来,广西组织开展市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工作。全区14个设区市、111个县(市、区)开展了自查自评,各市组织对所辖县(市、区)进行了复核,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了数据审核并对各市、县(市、区)进行了实地核查。2022年9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对评价结果进行审定,经审核确定,有7个市及4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年度评价结果为优秀等次,有5个市及5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年度评价结果为称职等次,有2个市及14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年度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
在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南宁市2个县(市、区)进入全区前三名,其中武鸣区位列第一名,横州市位列第三名。南宁市将继续打响“品质教育学在南宁”品牌,不断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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