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城江区养殖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公告
2020年金城江区养殖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公告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区养殖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0﹞2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养殖业实际,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开遴选10个养殖科技示范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依托现有生猪养殖、水产养殖示范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负责人、大户等,建设8个生猪养殖、2个水产养殖科技示范主体。
二、遴选程序:示范主体向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申请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等信息,并提交营业执照等,经我局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专家组遴选认定,认定后提交局班子研究确定正式科技示范主体名额。
三、示范主体具备的条件:
(一)生猪养殖:
1.示范主体应在工商局正式注册;
2.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具备较好的生猪养殖生产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生猪养殖常年存栏1000头或存栏能繁母猪100头以上;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5年以上,有能力对周边农户起示范、推广作用,带动群众致富;
4.当年未获得财政补助项目的主体申报优先。
(二)水产养殖:
1.示范主体应在工商局正式注册;
2.水产示范养殖规模40亩以上,标准化建设,基础设施较好;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5年以上,有能力对周边农户起示范、推广作用,带动群众致富。
3.有养殖三项记录。
4.当年未获得财政补助项目的主体申报优先。
四、示范主体的职责:
1.示范主体要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完善规章制度,管理比较规范。
2.每个示范主体都要围绕当地生猪、水产产业需求,开展不少于1项适用养殖技术服务群众;解决群众养殖过程中的技术难题不少于1项。
3.要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热心当农民技术指导员,成为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的带头人。
五、示范主体享有的权利:示范主体确定后,对购买苗种、饲料、兽药等物资按国家规定资金比例给予适当补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向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韦雪,联系电话:0778-2282205
***:金城江区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
项目养殖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8日
***:
河池市金城江区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养殖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主体名称 |
| 法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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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地址 |
| 规 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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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负责人 |
| 手机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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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内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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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导单位 |
| 联系专家或指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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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意见 | 本企业申请列入养殖业科技示范主体,将认真履行示范主体职责,保证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负责人签字: (主体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乡镇政府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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