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镇召开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
在脱贫攻坚的决胜阶段,为了进一步摸清全镇扶贫家底,消除工作隐患,确保脱贫成效得到群众认可,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圆满实现,11月14日上午,潞城镇召开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安排会,44个行政村支书、会计、贫困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队队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马彭主持。
会上,纪检书记秦宁宣读了《潞城镇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时对我镇扶贫领域相关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和督导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本次自查自纠围绕扶贫资金流向、项目管理、政策落实、领导责任、干部作风等问题,重点突出四个方面:一是紧盯资金项目,治理伸黑手、动奶酪、谋私利、耍特权等问题。二是紧盯政策落地,治理不公开、不精准、不公平、不到位等问题。三是紧盯责任落实,治理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四是紧盯干部作风,治理不落实、不务实、不扎实、不真实等问题。通过认真查找扶贫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查失职渎职行为,严惩违法违纪分子,举一反三,持续整改,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等问题。
马彭在主持会议时要求,一要精心组织实施。各行政村和相关站所要按照专项治理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具体措施,迅速开展工作。二要强化督导检查。镇党委成立3个督导检查组,聚焦重点领域、重大政策、重要环节,检验各村和各站所自查自纠的工作成效和质量。重点对省市督导、巡察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扶贫脱贫政策落地、项目推进、资金使用和监管等现场进行实地对照检查。三要明确责任落实。镇督导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交由镇纪委处理;涉及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的问题,要及时向镇党委进行汇报,同时报送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涉纪问题线索镇纪委要第一时间严肃查处,典型问题要公开通报曝光。四要确保治理成效。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坚持自查自纠从宽、上级部门督导检查从严,对自查自纠态度积极、整改落实工作到依纪减轻或免予处理;对在专项治理期间消极应付、弄虚作假、对抗检查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
马彭强调,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各村、各相关职能站所一定要精诚努力,严肃扶贫纪律,确保扶贫领域风清气正,坚决打赢脱贫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