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安办督查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4月21日,由市食安办副主任邓勇带队,市食安办督查组一行对蓬溪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
督查组先后深入到吉星乡、鸣凤镇、文井镇、赤城镇等乡镇,对各乡镇食药安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食品药品协管站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重点查看了基层监管所办公场地、办公设施,重点了解了基层监管所及食品药品安全办工作开展情况、协管员的工作落实,以及基层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最后,督查组还查看了县食品药品安全办的相关资料,与县食品药品安全办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并提出了以下八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指导意见。 一是进一步督促乡镇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责任制; 二是尽快完成监管对象基础数据的调查摸底; 三是按照三定方案尽快落实乡镇监管所的工作人员; 四是加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实际操作能力培训; 五是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抓好正反典型; 六是加强信息沟通,规范信息报送; 七是加大宣传工作; 八是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病死猪肉、农村食品监管及对农村家宴的指导和农村“一条龙”服务厨师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