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警方依法查处8起张贴小广告案件
近日,矿区公安分局开展了集中整治非法张贴小广告专项行动,通过打击和训诫相结合的方式,将整治非法张贴小广告列入常态化管理,目前已依法处置8起张贴“小广告” 破坏创卫工作案件,行政处罚8人。其中,行政拘留2人,罚款6人。
根据工作中掌握的线索,矿区民警接连在一矿中沙坪、二矿广场的电线杆、二矿小南坑小区墙面、二矿地下车库墙体、二矿小南坑小区、马家坪车站、马家坪农村信用社门口等发现张贴宣传小广告的行为,对被张贴的墙面造成不同程度的损毁。 经过民警认真排查和深度研判后,准确锁定了嫌疑人及落脚点,并成功查获郭某华、籍某芳、贾某青、李某飞、梁某波、郑某芳、马某生、袁某等8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并对其进行约谈、训诫,督促其签订保证书,并限定其在两日内全部清除所贴小广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6岁男子郭某华和34岁男子袁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并执行;38岁女子籍某芳、39岁女子贾某青、31岁女子李某飞、27岁男子梁某波、23岁女子郑某芳、37岁男子马某生均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处罚。(郑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