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下发通知倡导文明用水科学用水
受持续干旱天气影响,我市高温少雨,河流、水库水位急剧下降,可用水资源大量减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8月26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向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倡导文明用水、科学用水。
一是提高节约用水意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良好的节约用水意识,养成良好的节约用水习惯,增强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光荣,浪费用水可耻”的良好氛围。
二是养成节约用水习惯。全市上下要自觉养成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循环用水的良好习惯。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乡镇和村(居)民组织等单位要加强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滴漏”“长流水”等现象。供水企业要加大日常管网巡查力度,及时修复受损管网,降低管网漏损率。农业生产要推广应用现代化节水措施,积极推广水肥一体、膜下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发展节水渔业。工业企业和个别高耗水企业要积极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提倡水的循环利用,提高用水效率。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节水宣传,增强青少年、儿童惜水意识,从小培养科学、文明、节约的用水习惯。公共用水、园林绿化、道路清洒、建筑施工等领域应自觉停止使用自来水,避免与民争水。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尽量缩短用水时间,随手关闭水龙头,做到人走水停;尽量一水多用,做到厨房节约一盆水、浴室节约一缸水、洗衣节约一桶水,形成全民节水爱水惜水的新风尚。
三是强化节约用水监督。供水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非居民用水户用水计划定额和居民阶梯水价执行情况核查,对于超计划用水户,严格执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供水主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对擅自启用消防设施、偷盗用水、野蛮施工破坏供水设施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并落实专人登记、闭环办理。对于举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从速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