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解读市人大法工委到东明对菏泽
7月27日,市人大法工委主任李克文带领调研组一行到东明对《菏泽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留锋,县政府副县长靳风光,菏泽市生态环境局东明县分局局长郭卫兵等陪同调研。
县人大监司委、菏泽市生态环境局东明县分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供销社等单位负责人,乡镇分管农业负责人、部分农业专家、石化集团负责人等参加座谈会,就各自行业职能职责对《菏泽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了讨论交流,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调研组对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收采纳,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使之更贴近实际、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为今后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随后,调研组先后深入山东东明梨树化学有限公司、十里铺油区开采现场、洪业化工老厂区、腾源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土壤重点监管、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调研组强调,土壤污染防治是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基础性工作。要加大对《菏泽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土壤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主管部门要强化源头管控,切实摸清底数,从严依法监管,有效落实风险管控、分类管理等制度,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相关企业要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加强土壤污染监测和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标准,合力推进土壤生态环境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