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司法局以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城乡基层法治服务能力
一、背景
达川区是以农业农村为主的市辖区,偏远乡镇、山区较多,乡村法治队伍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不高,无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区司法局以“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聚焦城乡基层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通过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遴选培育“法律明白人”、深入开展主题活动等方式,延伸法治工作触角,不断提高普法宣传实效,切实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努力为城乡基层治理工作贡献法治力量。
二、主要做法
一是以“清单”促进各单位主动普法。以“法治达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和“法治月月讲”活动为抓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采取年初印发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活动主题及完成时限,“点对点”“一对一”提醒、推动牵头单位扎实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落实普法责任。上半年,区级各部门牵头开展“根治欠薪”、“38”妇女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民法典宣传月、“65”世界环境日、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9个,全区各地各部门累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70余场次,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二是丰富宣传形式提升普法实效。广泛开展线上法治宣传。围绕“春节”“38”“315”“65”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播、短信等线上工具,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累计发送普法短信63000余条,推送微信公众号普法文章310余篇。联合区文旅局开办“乡村普法之声”广播节目,通过“广播村村响”大力宣传《***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围绕反电信诈骗、防范非法集资、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内容,开展街头宣传、开设讲座、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的线下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围裙、宣传袋、法治春联、挂历等法治用品,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法治宣传、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开展“法律明白人”遴选认定。印发我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法律明白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工作职责。由各乡镇(街道)牵头,以行政村(社区) 为单位,按照村(居)民自荐或者村(社区)“两委”推荐的方式,确定“法律明白人”初选对象并公示,经乡镇(街道)司法所初审核实,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同意后,报区司法局备案。目前,全区已有18个乡镇完成了“法律明白人”遴选认定工作,到今年底,平均每个行政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将达到3人,乡村法治队伍将进一步壮大。四是加强“法律明白人”培训。联合区农业农村局走访、调研部分乡镇,充分听取乡镇意见建议,采取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区司法局等相关区级部门统筹安排培训师资力量的方式,结合“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工作,联合开展培训。重点围绕***法治思想和民法典等法律政策知识,开展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反有组织犯罪、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征地补偿、未成年人保护、森林防灭火、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防治养老诈骗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惠民富民政策的学习培训。目前,已对米城乡、百节镇2个乡镇的51名法律明白人开展了专题培训,年底前将对其他乡镇分批开展全覆盖培训。同时,依托省司法厅“法律明白人”线上培训平台,组织我区“法律明白人”参训,有效提高了“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和综合素质。五是强化“法律明白人”的管理和使用。建立全区“法律明白人”档案库,加强档案台账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和退出机制,强化正向激励,促进“法律明白人”认真履职。结合“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工作,引导“法律明白人”自觉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争当表率,带动周围群众提高法治意识。通过法律政策培训、法治实践能力培训和现场观摩等途径,不断提高“法律明白人”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打通了法治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启示
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推动各地各部门主动落实普法责任、有效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的重要抓手。用好这项制度,有利于形成“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能有效提高普法实效,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从而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二是选好“法律明白人”是解决基层法治工作力量不足的有效措施。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中共党员、“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致富能手为主要遴选对象的“法律明白人”,具备综合素质、法律素养相对较高等优点,通过综合培训、法治实践,能较快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治人才队伍。三是管好用好“法律明白人”是有效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举措。“法律明白人”作为群众身边的“熟人”,同邻里乡亲保持了良好的人际交往,是群众信得过的人,又是群众身边的“法律顾问”,懂法律、明政策,知案(事)情,能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就近就快调解邻里纠纷,有效打通法治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管好用好“法律明白人”,最大限度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对推动城乡基层治理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