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区禁设临时户外幅式广告户外广告鼓励采用电子显示屏
青岛日报讯 从现在起,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黄岛七区范围内将不再审批临时户外横幅和条幅广告。这是记者从昨日下午市城管执法局举行的有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今后在七区范围内一律不再审批在临街建筑物立面、临街建筑物立面至车行道范围内以及绿地、树木、道路交通设施、路灯杆电线杆、交通汽车及站亭、过街天桥及立交桥、高架桥、快速路的桥体、地下通道出入口等位置设置横幅或条幅广告。五市则参照执行。
全市重大节庆、文化、体育、公共公益活动期间,确需设置横幅、条幅广告的,经审批部门批准,可在活动举办场所内和临街单位院内设置。相关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严格时限,期满及时监督拆除。期间,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强巡查,对不按规定设置的,及时责令整改,并依据法规给予经济处罚。
从今年起,我市的户外广告设置将与城市亮化充分结合起来,鼓励广告设置单位广泛采用电子显示屏,既提高广告设置和城市亮化档次,又能减轻财政在亮化方面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