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呈送临洮县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
临洮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6月20日
临洮县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
(2017-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等四部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教基〔2017〕1号)文件精神,巩固“十二五”以来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发展成果,加快推进我县高中阶段教育改革与发展,进一步提升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水平,确保到2020年全县实现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教育名县为目标,以提高人口素质为根本,在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上,按照全面启动、整体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方针,充分调动政府和全社会的积极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为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全面进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高中阶段教育现状
(一)基本情况
我县高中阶段现有普通高中3所(临洮中学、临洮二中和文峰中学),有完全中学3所(临洮三中、临洮四中和衙下中学),有民办高中1所(育才中学),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1所,市级示范性高中1所;有中等职业学校2所(县职教中心,洮河职业高中(民办)),其中国家级重点学校1所。全县高中阶段现有教职工1550人,其中职业高中教职工222人;在校学生11313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学生9768人,职业学校在校学生1545人。全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4%。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中阶段教育,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办学条件逐步改善,教育质量稳步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高。但是,我县高中阶段教育仍然存在许多明显短板,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主要表现在:校际之间发展不平衡,仪器设备、配套设施不足;普职发展不协调,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滞后;教育经费投入整体不足,学校运转困难;教师总量不足,普通高中一些学科专任教师和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紧缺;个别学校教育质量不高,缺乏办学特色,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这些困难和问题直接影响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的实现,严重制约着我县高中阶段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强化责任。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发挥中央、省市支持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形成攻坚合力。
2.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科学制定高中阶段教育总体发展规划,遵循一次性规划到位,按年度分步实施。
3.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在全县范围统筹考虑普通高中学校内部之间的协调发展,以及普通高中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增强吸引力,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发展。
4.完善机制,注重长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体制障碍,构建长效机制,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县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全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着力构建一支结构合理,数量足够,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努力实现高中阶段教育从增量到增质,从外延到内涵发展的转变;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办学特色更加鲜明,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
(三)攻坚重点
到2020年,全县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稳步提高,能较好地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良好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持续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不断增加,全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经费投入机制逐步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全面建立;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学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更加适应需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促进招生规模实现大体相当。
四、主要任务
(一)提高普及水平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特殊群体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着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二)优化结构布局
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积极扶持民办教育,促进公办民办共同发展。根据人口变化趋势、新型城镇化规划和产业发展需求,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有效利用高中教育资源,方便学生在县域内就学。积极推进职教园区筹建工作,做大做强中等职业教育。
(三)完善条件保障
着力改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加强资源配置,基本满足高考综合改革对学生选课走班等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积极化解普通高中债务,完善学费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善和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四)提升教育质量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普通高中课程选择性,推进选课走班,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普遍开展生涯教育,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吸引力,加强技术技能培养和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完善教师补充机制,优化教师结构比例,提高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
五、主要措施
(一)改善办学条件,扩大教育资源
实施国家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支持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教学和学生生活类校舍,提升培养能力。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改扩建校舍、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以及体育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建设。实施薄弱中职学校提质改造工程,确保所有中职学校基础条件至少达到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市县政府重点举办的学校至少达到省级示范校及以上标准。加强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特色实验学校建设,在积极发挥好1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1所普通高中特色实验校引领示范作用的同时,再创建1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1所普通高中特色实验学校。按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在优化布局的基础上,有计划为薄弱学校配齐必要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
(二)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对我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依法做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落实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投入机制;科学核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成本,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要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要求,确定学费标准,严格学费标准调整程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县财政要足额、及时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后的地方配套经费;要制定普通高中学校债务偿还计划,属于2014年底前发生并已纳入存量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的,应通过发行政府置换债券予以置换。
(三)落实资助政策,完善高中阶段教育资助体系
实施《甘肃省精准扶贫普通高中教育专项支持计划(2016-2020年)》和《甘肃省精准扶贫职业教育专项支持计划(2016-2020年)》,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对符合政策的中职学校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免除学费和发放助学金。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0〕356号)精神,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对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每生每年2000元的资助,用于学习和生活开支。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高中阶段教育。
(四)加强师资配置,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按照适应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核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为学校及时补充配齐教师,特别是短缺学科教师和“双师型”教师;县政府将加强区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力度,探索建立校际之间教师共享机制,盘活用好教师资源,解决教师结构性矛盾。积极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教职工不足的问题。落实好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做好新一轮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和教师全员培训。按照教育部《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要求,加强师资队伍培训,提升普通高中校长的学校管理能力,提高教师的课程执行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五)深化课程改革,提升教育质量
落实《甘肃省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推进计划(2016-2020年)》,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拓展校内课程的广度和深度,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宜性。实施好“课堂教学改革工程”,抓住课程教学改革的关键领域和主要环节,优化教师的教学方法,改进学生的学习行为,构建基于课程标准要求的有效课堂教学模式;实施好“薄弱课程跟进工程”,加强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音乐、体育、美术等薄弱课程的建设力度,提高其实施水平,发挥其独特的育人功能,补齐课程短板,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以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推动学校内涵建设,促进学校优质化、特色化和多样化发展,整体提高普通高中发展水平和办学品位。按照《甘肃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方案(2016-2020年)》,深化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推进集团化办学、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探索推广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强化行业对教育教学的指导,加强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六)推进考试招生改革,促进普职协调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精神,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落实《甘肃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构建更加综合、全面、多样、多元,使学、考、招有机衔接的招生录取制度。健全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贯通培养工作机制,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促进普高与中职教育相互融通、协调发展;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构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招生工作协调机制,推进普职协调发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生,规范招生秩序。按照《甘肃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8年)》,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依法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招生管理。
(七)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为高中阶段教育提供合格的生源基础
各乡镇、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过硬措施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零流失”,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要狠抓学校的常规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督导检查,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供充足的合格生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主体责任。要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脱贫攻坚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把攻坚计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将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整体规划。结合国家和省级攻坚计划,研究制定符合本地特点的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并将其作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予以保障。要逐级签订攻坚计划目标责任书,确保攻坚目标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分工,深化高中阶段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教育部门牵头,财政、发改、人社等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确保攻坚计划如期完成。教育部门要统筹制定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协调、过程指导和督导检查。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和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实际,合理确定机构职责和教职工编制。发改部门要把高中阶段教育纳入当地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完善经费保障政策,加大对高中阶段教育投入,支持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对学生的资助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推进技工学校发展,并会同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和落实高中阶段学校教师补充、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三)加强教育督导,推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任务落到实处。建立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督导评估机制,要把落实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纳入督政督学的范围,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开展督导检查,推动攻坚任务落实。把攻坚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对下级政府的年度考核指标,特别是将结果作为考核主要领导教育政绩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舆论宣传,为实施攻坚计划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在“职业教育活动周”和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等重要时间、节点,向社会公开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情况,广泛宣传实施攻坚计划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深入解读各项惠民政策措施,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和家长树立多样化的成才观,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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