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日前,笔者从市民政局获悉,2016年,我市共接收2015年秋、冬季退役士兵434人。选择自主就业419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重点安置对象13人。截至2016年7月,符合市政府安排工作的13名重点安置对象,已全部带编安置在市直机关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针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出现的人员编制落实难、职业选择难、同样积分排序难等工作难题,市民政局超前谋划,提前一年与市编办加强联系,并在次年全市事业单位招考中预留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用于安置退役士兵;提前请市人社部门专家对重点安置对象积极加强就业观引导,加强择业、选岗引导;提前请市人武部政工干部参与研究,采取现场3分钟即兴演讲打分的办法,有效地推行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在民政部、总参谋部印发相关文件前,我市已提前一年确立“档案量化考核、积分排序、按序选岗”的安置办法。在民政部、总参谋部制定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的基础上,我市进一步完善考核赋分方案,坚持赋分标准五不变,以服役年限记分、奖励记分、职业技能等级记分、艰苦边远地区记分、特殊工作记分等五个赋分标准则严格按国家制订的赋分标准记分;坚持赋分现场人性化,赋分现场允许每名重点安置对象选择2名亲人(或择业参谋)帮助其选岗;坚持赋分相同现场演讲决高低,若安置对象出现赋分相同情况,则现场即兴演讲三分钟,由市编办、人社、人武部等部门组成的评委现场打分决定新的排序名次;坚持赋分争议请专家现场解答,对于档案量化考核中出现争议的安置对象,则请市人武部政工干部站在专业的角度现场进行解答,以消除异议。
此外,对退役士兵全面实施阳光安置,公开安置对象、安置条件、安置计划、积分排序、安置程序和安置结果,全程接受社会、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