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推进公安县教育局关于9家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废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法规范我县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当前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县教育局关于发布全县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批结论的通知》《县教育局关于不予许可“公安县联动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17家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的批复》要求,现决定注销(废止)公安县金东文化培训学校等9家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现予公告。自即日起,相关机构不再具备办学资质,所持办学许可证不再具备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废止(注销)名单
公安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