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冢子湾河等3条河流划界成果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区政府总体安排,区水利局开展了冢子湾河、廖家河、华家沟3条河流划界工作。现将划界成果公示如下:
一、冢子湾河流域内涉及的镇及行政村
太平店镇:张园村、肖笆村。
河流管理范围拟划定长度约4.10千米,河流管理范围面积约45.62亩。
二、廖家河流域内涉及的镇及行政村
太平店镇:沈河村、曾岗村、徐庄村。
河流管理范围拟划定长约度11.17千米,河流管理范围面积约78.01亩。
三、华家沟流域内涉及的镇及行政村
太平店镇:上茶庵村、王堤村。
河流管理范围拟划定长度约7.93千米,河流管理范围面积约271.73亩。
自公告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如有异议或建议,请将书面材料送达樊城区水利局(高庄街8号区委院10号楼501室),联系电话:0710—3222952。
***:樊城区冢子湾河、廖家河、华家沟划界公示图
2020年12月30日
***: 河流公示图.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