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解薪忧
近日,枣阳市某建筑工地7名农民工在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7月21日上午,7名农民工来到枣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称:去年11月,他们在枣阳市某工地工作,7个人用时七天半把工程做完,需发放工资6000元。但是,项目完工后,包工头袁某却不给他们工资,人至今下落不明。
该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为当事人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根据他们的意愿采取“点援制”模式,并指派枣阳市北城街道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钟兴明承办。
承办此案后,钟兴明发现受援人提供的袁某居住地信息与他在枣阳市公安局查询的信息不一致。于是钟兴明来到袁某户籍地调查,仍然无法查明袁某现在的住址和联系方式。考虑到帮农民工追回工资刻不容缓,立案可能会导致送达困难,而公告送达耗时太长,钟兴明立即将这一情况反馈给枣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该局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决定由法律援助中心陈勇牵头多方联系,后查明该工程是王某从总承包公司承接,由袁某分包,工程完工后袁某已经将工程款全部领走。
鉴于此,法律援助中心及承办人钟兴明主动和相关部门领导联系,并阐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反复沟通,总承包公司同意垫付农民工工资,并于28日上午将袁某拖欠7名农民工的6000元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