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金氾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鱼塘承包项目竞价公告
竞价序号:2016-BYZX-080
宝应县金氾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鱼塘承包项目招标公告于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6日在“中国宝应”网站公告,并在“宝应日讯”和“宝应电视台”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后,符合报名条件仅有二个,本次招标流标。根据宝应县人民政府宝政规(2014)1号文《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项目信息发布期满后,征集到两个意向受让方,可采用竞价形式。招标公告第四条第5款“报名截止日如投标人仅只有一人或者一个法人(含新型农业主体)符合投标条件,该投标人即按照招标底价每亩每年900元承包金中标;如符合报名条件的为二个,仍按报价最高者中标原则处理。”经研究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扬州中鑫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竞价事宜。
一、项目名称:宝应县金氾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鱼塘承包项目
二、项目范围:宝应县氾水镇水产路以西、环湖圩以东、朱港圩以南、金宝路以北,79个塘口,面积3351.7亩(详见发包面积示意图),另一处不规则内塘(水产路以西,规则塘口以东,南至金宝路,北至朱港圩),待开发整理后以实计实交付中标人,整体发包给一个中标人。
三、竞价主要内容:
1、鱼塘承包项目,承包期6年(2017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按照每亩每年承包金最低900元起竞标。
2、竞价人竞价最低为每亩每年900元承包金,采用明标暗投,竞价低于每亩每年900元为废标,上不封顶,竞价最高者中标。承包金每两年递增一次,幅度为每亩每年增加50元,即第一、第二年租金为中标价,第三、第四年租金在前一年(即中标价)的基础上增加50元每亩,第五、第六年的租金在前一年(即第三年、第四年)的基础上每亩再增加50元。
3、承包人在中标后需在五日内缴清第一年和最后一年的承包金,并与发包人在五日内签订正式承包合同。按照先交承包金后承包养殖的原则,下一年的承包金必须在上一年承包期满两个月前付清(即每年10月30日前),如承包人逾期缴纳,按照月息2%承担逾期利息。逾期两个月仍未付清下一年租金,发包人将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解除合同从解除通知送达承包人之日(或者张贴在承包人鱼塘处)开始生效,合同解除后发包人有权阻止承包人的一切养殖行为(包括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要求承包人退出承包的鱼塘,要求承包人承担退出承包鱼塘前所造成的发包人的经济损失(包括承包人未退出鱼塘,实际占用鱼塘期间的发包人损失,按照承包金的两倍支付鱼塘占用费,直至承包人交出鱼塘,发包人委托律师的代理费、法院诉讼费、保全费等)。
4、竞价人报名时必须将预交承包金800万元暂时存入发包人指定银行,如中标,此款作为第一年的承包金和最后一年的承包金提前缴纳给发包人,如最后一年的承包金按照中标价不足,在中标后三日内补足。未中标的竞价人在竞价结束后二日内800万元预交承包金返还给竞价人。竞价人未将800万元存入发包人指定账户的,无权参加竞标。
5、发包的鱼塘仅限于从事渔业养殖,不得另作其他用途,不得养殖政府明文禁止和污染水质的品种。不得擅自改变鱼塘现状,严禁违章搭建。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鱼塘养殖项目必须服从国家项目实施。
6、在承包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有权采取停电、停水措施,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包括并不限于收回承包的鱼塘,没收履约保证金,已交承包金不予退还,承包人无权取走鱼塘内的养殖产品、承担发包人律师代理费等)。
7、在承包期内,承包人不得中途退出承包,如需退出,需承担违约金(包括没收履约保证金、承担发包人经济损失100万元)。
8、在承包期到期前6个月,承包人应停止对鱼塘的投入,做好承包期满前的鱼塘清塘准备,确保承包期满时将鱼塘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无损的退还发包人。如承包人到期不完整交付鱼塘,发包人有权采取停电、停水措施,确保发包人收回鱼塘(含养殖产品和附属设施),并禁止承包人的一切养殖行为。
9、承包期满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鱼塘,发包人有权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所花费的法院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均由承包人承担。
10、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政府规划或开发需要,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退还未到期承包金,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得要求发包人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11、承包期满,承包人不得就其留在鱼塘内的附属设施、设备要求发包人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
四、竞价人要求:
1、竞价人必须为在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自然人、新型农业主体(合作社、农场),独立企业法人报名时应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投标保证金20万元和预交承包金800万元的银行进账单;⑤竞价人盖章认可后承诺书。新型农业主体(合作社、农场)报名时应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投标保证金20万元和预交承包金800万元的银行进账单;⑤竞价人盖章认可后承诺书。自然人报名时应携带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投标保证金20万元和预交承包金800万元的银行进账单;③竞价人盖章认可后承诺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单位需加盖单位红章,个人需签字)。
2、竞价人必须个人、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资金雄厚,确保承包金的及时缴纳。竞价人中标后自行负责处理原承包鱼塘的遗留问题和地方矛盾处理。
3、凡有意参加竞价者在报名前须到实地查看所发包的鱼塘现状,认可发包项目的现状 ,承诺书签字确认后并经招标人盖章认可后方可参加报名。
4、竞价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8日~2016年12月2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投标报名地点:宝应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宝应软件信息产业园向南200米)招标代理四室(扬州中鑫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五、在领取竞价文件报名时,竞价人需缴纳报名费1000元,预缴投标保证金20万元和预交承包金800万元,方可取得参加竞标资格。在中标人与竞价人签订承包合同时该预交承包金和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第一年和最后一年承包金,最后一年承包金如有差额,多退少补。竞价人报名后不参与竞标的,保证金予以没收;竞标后未中标的,保证金和预缴承包金退还给竞价人。报名费不予退还。原投标报名人转为竞价报名人,不需另外缴纳报名费。
20万元投标保证金和800万元预交承包金接收单位为:
账户:宝应县氾水镇会计管理服务站
开户行:宝应县农商银行汜水支行
账号:3210***********0003481
六、竞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竞价人应于2016年12月 3 0日 上午 9:00时前将竞价文件递交于扬州中鑫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宝应县苏中南路凯润金城小区门市,龙巢大酒店斜对面),并签到。
七、违约处理:竞价人中标后五日内不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所缴20万元保证金和800万元承包金予以没收。
联系人:姚 华 137****4015
陈 武 187****7776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