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头部着地安全头盔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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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4日发表
10月6日,交警大队曹甸中队接到一起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相撞发生事故的警情。当天上午8时15分左右,曹甸镇三元村村民鲁某骑着电动自行车沿着101县道由南向北行驶至联合路丁字路口时,与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鲁某摔倒且头部着地。
经检查,事故造成鲁某受皮外伤,衣物受损。令人庆幸的是,鲁某当时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没有受伤。事后鲁某提到该起事故时,仍心有余悸。
据了解,几乎所有电动自行车事故的伤亡都与头部受伤有关。致命伤主要表现为颅底骨折和脑挫伤。在不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头部受伤概率约占***.8%。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者,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关键时刻能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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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04:02:0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