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博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2月2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博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社)党组进行了巡察。4月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县社巡察整改工作由党组书记亲自抓,成立了以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4月6日县社党组召开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了县领导对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讲话和指示,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进行逐条研究,制订了《博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全力抓好有关整改工作。4月1日以来,共召开3次党组会,2次整改推进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巡察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全程***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4月29日,县社向下属企业、基层供销社发出了《关于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全系统整改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5月12日-5月14日、6月10日—6月20日县社对全县供销社系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了两次督查。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县社党组及时跟进各单位的整改情况,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夯实基础。开展巡察整改以来,县社党组研究制定、修订了党组责任清单、党组议事决策、资产管理、干部提拔任用等25项制度,制定整改措施86条,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情况
(一)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不够到位,为农服务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经营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盘活社有资产增加收入,目前,东平社茶厂、菱角社超市两间门面、城厢大楼3间门面进行了公开招租,签订了合约,其中东平社茶厂年租金 12万元,比增12万元,菱角社超市两间门面年租金4.30万元,比增2万元,城厢大楼3间门面月租金1.62万元。二是县社于2月22日、5月17日召开了下属企业、基层供销社发展改革汇报会和座谈会,督促下属企业、基层供销社树牢为“三农”服务的办社宗旨,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增加企业收入。
2.关于重点改革项目建设滞后的整改情况。县社综合业务股与华宇供销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在巡察整改期间对19个深化改革项目进行梳理,并制订出开发利用方案,对具备开发条件的项目进行分类,逐步开发,并对在建的6个项目进行加快建设。
3.关于基层社建设存在明显短板的整改情况。一是将30个基层社进行分类指导,采取一社一策的办法进行改造。二是加强财务改革,逐步推行财务统筹和人员合理使用制度。2021年1月县社党组制定下发了《博白县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四个财务管理制度,自2021年1月份起下属企业、基层供销社财务统一由新供销会计记账公司统一代理,加强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三是采取兼职的办法,在县社直属公司派出管理人员担任经济困难基层社负责人,解决了6个基层供销社由于负责人没有收入,工作不稳定问题。
4.关于新组建公司未达到预期效果问题的整改情况。县社已加强对新成立的3个公司的业务指导。新成立公司也正按照各公司成立宗旨、职能定位,开展业务工作。其中电子商务公司正加强与县桂果果、隆西堂等公司和县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采取网上销售、直播带货等方式,加大我县扶贫产品和其他商品的销售的力度,争取今年实现好的经济效益;新供销现代农业发展公司已开展了农业种植和农业测土配方施肥等农业技术培训和无人机为农户和专业合作社提供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业务活动,现正与有关专业合作社协商签订2200多亩无人机联防联治合同。代理记账公司于2021年1月份开始为全县供销社系统企业代理记账,并积极发展系统外业务代理,到6月底已收入代理记账手续费12.19万元,实现利润5.23万元。
(二)关于与“三农”联结不够紧密,为农服务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5.关于与“三农”联结不够紧密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原来没有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19个基层社已有12个领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发动,争取再发展一批专业合作社;二是没有开展土地托管业务的27个基层社,已有20个基层社开展多种方式的土地托管业务,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民签订了托管合同,托管土地10819亩;三是已清理了停止运行(空壳)的2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6.关于为农服务功能不够完备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县社分别在2月22日和5月17日召开了全系统供销社综合改革培训和供销社发展提升座谈会。组织各企业根据实际,开展以“三农”服务为基本的经营服务活动,在服务中取得效益,逐步摆脱企业运转主要依靠资产出租收入的被动局面;二是以县社直属企业为基础,成立博白县名优农产品产销联盟协会,联合县内各大农资、日用品、土特产购销企业,每季度组织一次供销大集活动,积极为农村农业提供农资、工业品下乡和农副土特产品进城服务,加强了与农村、农业、农民联结,助力内循环良好运转;三是对没有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基层社深入调查研究,根据不同情况,加快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目前已建有综合服务站11个,综合服务社22个;四是抓好金融服务。县社与桂林银行玉林分行签订合作战略伙伴后,已在我县54个行政村建成54家村级普惠金融服务点,今年计划增加100多家,目前已建成10家。到目前为止,村级普惠金融服务站已在我县农村投放助农贷款437笔,总金额628.4万元,有力支持农民农业发展,深受群众好评。
(三)关于社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7.关于资产大量闲置问题的整改情况。县社综合业务股与县华宇供销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初步修订完善全县供销社系统社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开发利用计划,对闲置土地资产,一地一策、分类盘活、开发。
8.关于部分资产出租价格脱离市场价格问题的整改情况。经调查,旺茂大康养猪场出租价格低的现象,是由于历史原因和所处位置、环境造成,正在加予整改。黄凌养猪场正在准备盘活开发。
9.关于资产出租到期不及时清退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龙潭供销社加油站已通过公开招标签订了出租协约,租金由原来月租金0.3万元,增加到月租金1.26万元(年租金15.2万元)。二是县社已对全系统资产出租到期不及时清退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出租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目前已无资产出租到期不清退情况。
10.关于资产纠纷化解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县社党组近两年已着力解决资产纠纷问题,有能力自己解决的已经解决。问题复杂依靠自己力量难于解决的已将纠纷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协调解决。
11.关于资产盘活方式欠妥问题的整改情况。县社党组已对全县资产出租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违规出租,涉嫌变相出让土地情况和资产盘活没有达到保值增值开发方式正在予以纠正。特别是对英桥供销社盘活资产方式欠妥情况进行了调查、整改纠正。
(四)关于监事会职能明显弱化,监督检查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12.关于监事会配备不健全,作用未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县社党组为加强监事会力量,已落实1人专职从事监事会日常工作,并制定了《博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工作规则》和《博白县供销社监事会办公室职责》等制度,切实加强监事会工作。
13.关于审计、财务检查缺失问题整改情况。县社党组已制订下发了《博白县供销社内审制度》,并在6月1日—6月20日开展了全系统2016年以来综合改革经费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整改。今后将按照《内审制度》每年开展一次财务审计。
(五)关于供销社下属企业规矩意识淡薄,权力未得到有效制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对下属企业权力未进行制约,未形成有效监管问题的整改情况
14.关于党的领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已由各职能股室拟订了《博白县供销社系统人事管理办法》《博白县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博白县供销社系统社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对下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监管。
15.关于“三重一大”事项不履行报批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县社党组领导班子带头严格落实《博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工作规则》《博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2021年1月以来下属企业、基层供销社资产出租、盘活已全部按照县社《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县社批准,不再擅自出租企业资产。二是严格执行县社新制定的企业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先报批后使用。
16.关于下属单位负责人包办所有事务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自2021年1月起县社下属企业的财务账务都由博白县新供销代理记账有限公司统一负责。二是县社党组制订了《博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务党务公开制度》,严格要求各企业要实行民主管理,群策群力,共同把企业搞好。
(六)关于思想建设抓得不够严实,意识形态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17.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作为党建“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纳入县社和下属企业、基层供销社年度综合业绩考核内容。二是在5月14日县社党组和支部联合会议上,县社领导班子成员对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没有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表述问题作了自我批评。
18.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博白县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党组2021年5月27日召开了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明确党组书记为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二是强化舆论引导,全力营造主流舆论生态,积极向各级媒体报送我县供销社系统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中心工作和供销社综合改革所取得的成绩,以及在基层党建、宣传思想文化方面取得的成效。三是加强基层企业宣传阵地和队伍建设,在各企业配备了意识形态宣传员。
(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9.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订了博白县供销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度、责任制细则等11项制度和主体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党组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到6月底,县社已召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政策学习、问题研究会议2次,二是明确县社党组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各股室和各下属单位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同业务工作一同进行考核,强化监督检查和***问责,今后将形成常态化、制度化。
20.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偏松偏软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纪检组加强了对******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关指示的学习,提高自身对加强供销社系统执纪监督工作重要性认识;二是经常列席县社“三重一大”会议,切实加强对供销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对社属企业、基层供销社资产、财务、权力运行等的监督,坚持用好执纪问责“四种形态”。2021年以来,纪检组已列席县社“三重一大”会议3次,深入供销社系统企业进行检查4次,约谈提醒企业负责人10人次,违纪立案1人;三是抓好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经常督促县社抓好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21.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的责任,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议,研判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并在6月份开展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切实加强对下属企业、基层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二是在2021年年度考核指标中增加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严格进行考核;三是建立党组成员与直属企业、基层供销社负责人和县社机关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4月1日,县社党组举办了全系统企业负责人、县社机关干部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心谈话会议。今年上半年,县社党组领导成员已约谈全系统企业负责人20多人,做到约谈提醒全覆盖。
(八)关于靠企吃企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2.关于私车公养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龙潭供销社已清退私车公养违规款;英桥供销社就私车公养费用问题作出说明。二是各企业已严格执行县社党组制订的《博白县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单位差旅审批管理制度》,已无私车公养现象。
2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县社已制定本系统发放津补贴有关的规定,并做到令行禁止。2021年1月份起,各下属企业、基层供销社已严格按照县社最新薪酬管理规定执行,无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
24.关于违规购买烟酒进行接待问题的整改情况。牵涉到此问题的县农资公司、土产公司正在对此类问题进行分类处理。今后将严格按照业务接待规定报销业务接待费用。
25.关于公款购买月饼问题的整改情况。英桥供销社已清退2015-2018年月饼款;沙陂供销社已清退全部购买月饼款。今后将严格执行《博白县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
26.关于公款吃喝现象较为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下属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英桥供销社对各项业务招待费作出情况说明。二是县社党组2021年1月份制订了县供销社系统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县社本级和下属企业均严格执行,已无违规接待现象。
27.关于公款缴纳个人社保问题的整改情况。贸易公司、城厢供销社、凤山供销社已清退2016年以来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社保费。
28.关于公款交纳党费问题的整改情况。那卜供销社党员已退回单位代缴纳的党费。县社党组已在全县供销社系统工作会议上对那卜供销社由单位代党员交纳党费错误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
29.关于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县供销社贸易中心已将违规报销个人人寿保险清退。
(九)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严格。社有企业财务管理混乱,存在监管漏洞问题整改情况
30.关于亟须建立现代财会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存在账户使用管理混乱情况的英桥供销社、贸易中心、亚山供销社已对存在问题作出了说明并进行整改。二是县社对下属企业、基层供销社单位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情况、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私设“账外账”和公款私存现象情况进行了清理,现已实行全系统财务会计业务已集中由新供销会计代理记账公司统一管理,已无账户使用管理混乱情况;三是6个未建立对公账户的企业均为完全无收入单位。其中3个基层社在2006年4月—2008年7月被市场监督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无法办理开户手续。
31.关于重复支付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华宇公司已对该笔款项的情况作了说明,属于该公司与其下属宏锦电子商务公司的账务处理问题;二是贸易中心已清退重复发放的工资。
32.关于记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已要求新供销代理记账有限公司与有关单位及时做好调账,在今后的财务工作中,按照财务规章制度执行,规范手续,完善财务制度,杜绝财务中的一切漏洞。英桥供销社自2021年1月份开始移交新供销代理记账有限公司调账,逐年分摊结转。
33.关于挪用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本级财务自查,列出2016年-2020年以来管理费用清单,向县财政局打追加经费报告请求县财政支持,今后经费开支从财政拨款列支;二是于2021年春节前组织干部职工重新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干部职工加强公务费用开支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尽可能节约管理费用开支;三是2021年5月3日县社已将改革前账户结余资金划入县华宇资产管理公司,县社本级不再使用该账户资金。
(十)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34.关于党建工作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订印发了《博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建工作若干制度》,进一步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意识和责任感;二是制订了2021年党组、机关支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把党建工作纳入单位和干部职工2021年年度考核内容;三是派出2名党务干部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四是严格党建档案制作和管理,规范党建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2020年和2021年县社党建工作质量已明显提高。
3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县社党组制订完善了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和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2020年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严格按照程序召开,领导干部在会上针对存在问题严肃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支部党务干部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和机关工委的会议记录要求,完善会议记录和党组织活动记录。
(十一)关于党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36.关于发展党员不合程序问题整改情况。经对发展党员的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支部讨论发展入党积极分子会议时间在前,申请入党人申请时间在后的问题,是讨论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人员记录错误,现已纠正。今后将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并做好发展党员各阶段档案工作,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7.关于支部换届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县社机关支部已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认真学习《***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学懂弄通有关业务知识,确保支部换届选举严格按照条例进行, 2019年支部换届时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完成。
38.关于党费缴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我社党支部已对2016-2020年县社机关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了复查, 对不按标准和时间交纳党费的党员发出了补缴通知,欠缴党费党员正在进行补缴。今后将继续加强《***章程》
(十二)关于干部职工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39.关于人员臃肿问题整改情况。县社党组制定了《博白县供销合作社系统人事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供销合作社章程》规定,按照下属企业、基层供销社业务发展情况,严格控制新增管理人员数量,2021年6月底,全系统已减少管理人员24人。
40.关于职工队伍老龄化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履行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执行选拔标准,按规定配备环节配备基层企业管理人员。通过统一公开招考、招录具备高素质和相关专业水平的年轻管理人员,有计划地充实到基层企业。二是已解聘了已达退休年龄的管理人员24名,明确规定企业不得自行聘用工作人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同志对“三农”工作和供销社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整改彻底。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全系统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政治上都要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业务专精、廉洁自律的供销社系统管理人员队伍。
二是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严务实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坚持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扎实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
三是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县委有关规定精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以及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充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坚持层层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起来。
四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等方面人财物一体的制度,形成制度汇编,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五是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全面完成巡察整改的各项任务,推动全县供销合作社事业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5—8229226;地址:博白县博白镇大街043号;邮编:537600;电子邮箱:8223996@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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