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抓好三个结合攥紧办案铁拳
新泰市纪委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第一要务,积极探索创新,通过抓好“三个结合”,攥紧铁拳办案。自去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78件,其中,涉及科级干部的案件17件,涉案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案件77件,给予党纪处分133人,政纪处分4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81.42万元。
“内部挖潜”与“外部协调”结合,壮大办案力量。一是将委局机关的案件检查室由原来的2个增加到3个,专职办案人员由原来的5人增加到7人,并成立了案件管理室,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同时,成立12个重大案件调查组,抽调32名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充实配备到各调查组。二是实行乡镇划片协作办案制度,将全市21个乡镇划分为4个片区,每个片区明确1名市纪委专职案件检查干部任组长,对线索复杂、基层办案难度大的案件,由负责该片区的组长统一协调,从片区内其他乡镇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跨区域直接查办。三是从审计、国土等17个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选取39名专业骨干,建成办案人才库,对线索复杂、案情重大的违纪违法案件,协调各成员单位从办案人才库中抽调人员参与办案、配合查证。
“目标拉动”与“绩效考核”结合,强化办案工作责任。一是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考核办法》,明确提出“派驻纪工委、乡镇纪委、市纪委监察局有案件检查职能的室(办)办案数量比往年只升不降”的工作目标,并从案件初核率、自办案件率、办结率、处理率以及大案要案率5个方面科学量化计分。二是将全市21个乡镇、8个派驻纪工委划分为4个片,由4名纪委常委分包,定期了解基层自办案件工作情况,加强业务指导。同时,对乡镇纪委、派驻纪工委、委局职能室(办)自办案件情况实行月调度分析、季排名通报、半年检查考核,并规定,半年未自办一件案件的,主要负责人要向市纪委作出书面说明,签字背书。三是严格考核奖惩。把办案工作情况作为年终对各乡镇纪委、派驻纪工委和委局职能室(办)绩效考核的首要依据,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查办大要案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上级纪委和新泰市委给予表彰。
“信访举报”与“主动出击”结合,拓宽案源线索渠道。一是采取向社会公开作出实名举报限期办结反馈承诺、开通网上举报等举措,引导鼓励群众对腐败问题进行举报。开发信访举报痕迹化管理软件,对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全部建立电子档案。实行案件线索集体筛选排查制度,每周由市纪委书记牵头,召开信访、案管等相关业务室办参加的案件线索分析会。去年以来,先后筛选有价值的案件线索73条,核实立案46条。二是建立机关内部案件线索统管制度,委局各室办对在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必须在2日内向案件管理室报告,统一由案管室登记汇编,由委局机关统一管理,统一研究,统一安排查办。三是与17个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定期联系和定期通报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必须在3日内报市纪委,由市纪委与其联合开展初查初核工作。去年以来,先后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线索查办违纪违法案件30余件。四是坚持认真研究每件案件,从调查取证中发现新的案件线索,进行***查办。去年以来,通过深挖细查,发现查处“案中案”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