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快捷促和谐
6月16日下午,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一起经济补偿争议案件在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第一派出庭开庭审理,这是派出庭设立以来进行的第一场仲裁庭审。
该起案件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关系引发的离职补偿纠纷。此前,劳动者曾就其他争议事项申请过仲裁,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矛盾较深。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办公地址位于桃浦镇,为就近就地解决劳动纠纷,节约当事人时间和成本,故将审理地点安排在仲裁第一派出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申被双方分别进行充分论述,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调查、举证、质证及辩论等环节,仲裁员进一步明确了双方的争议焦点,厘清了案件事实。庭审结束后,仲裁员现场与当事人耐心沟通、释法明理、疏导情绪。经过仲裁员的多番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意向,当场签收了调解书,该起争议被有效解决。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员高效专业、认真尽责的工作给予了高度好评。
今后,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便利当事人的原则,安排派出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进一步落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这一为民服务举措,不断提升仲裁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