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签订目标责任书推动节能目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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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为全面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好2012年节能工作,构建全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3月29日在利津县宾馆会议室召开的2012年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副县长师辉与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12家重点用能企业签订了《2012年节能目标责任书》。
节能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负责人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负责人为节能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各单位要把节能工作纳入管理目标,列入工作的重点工作,要真正确保完成全年的节能目标任务。
责任书还规定各单位对责任书的履行和落实情况与年终评比及考核挂钩,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通过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利津县形成了人人各负其责,层层责任落实的节能工作局面,带动和促进了各项节能措施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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